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病人生活用品项目
3、项目编号: CZEY-2021013
4、项目归口:总务科
5、项目预算:250000元/年
二、资质要求
1、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投标人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有相关资质)。
2、投标人业绩要求:至少具有一个近3年来(2018年以来)二级以上医院病人生活用品供应服务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复印件(新证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清廉投标承诺书;
(4)第二项资质要求中的所有材料;
(5)报价单;
(6)如有其它材料(相关承诺书等)。
备注:①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装订封装在一个文件袋内。并要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②上述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必须下载招标文件附件,内含文件袋封面、报价单及清廉投标承诺书等,如不符合要求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相关要求
1、供货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的需求,随时送货上门。
3、交货地点: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总务科库房。
4、因此次采购物资是为住院患者生活供应,努力做到零库存,故交货时间不固定,按照需求数量大部分应在接到通知后当天内及时供货(上午通知下午送,下午通知第二天上午送),节假日期间正常响应,特殊情况需提前说明。所供物品经相关科室使用后,如反映质量有问题的,须限期立即撤换整改,整改后仍无法达到质量使用要求的将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我院的采购活动,造成的相关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5、付款方式:甲方每月汇总结付一次,如乙方提供票据迟于当月20日,则延至次月结付。乙方出具的发票应为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费用由甲方直接转入乙方账户。
6、质量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是全新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附件2报价清单中对品牌有明确要求的须按照推荐品牌进行报价并注明规格型号,无品牌型号的(国产优质品牌)投标时需注明相应的品牌、规格型号,否则按废标处理。
7、本次提供的清单为一个年度的大约使用量,实际用量可能增多或减少,最终以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
8、因我院住院患者较多且为精神病患者,固本次招标的生活用品可能不够全,如后期有临时急需的生活用品,单价在200元以下的,经甲乙双方确认品牌、价格后乙方保证按时供应。
五、投标要求
1、投标时需携带清单内的全部货物样品,供评委评标时综合考虑,中标方样品封存,作为日后验货依据,第一次送货后样品退还,未中标者样品接通知后退还。
2、投标人需下载我院指定的报价清单进行投标(附件2),不得存在选择性报价,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供货期3年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相关风险自行考虑)。如报价清单无总价或总价格与单价×数量有误或投标人采用不平衡报价、漏报、单项报价有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经评审认定做废标处理。
3、评标方法:投标人响应所有招标要求, 我院专家评标时会根据所送样品的品牌、价格、送货时间、质保、售后等综合考虑,本次采购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评选出性能价格比最适合病人使用的生活用品(不承诺最低报价中标)。报价含运输费、材料费、卸货费、人工费及税金等货到指定地点时的所有费用,相关风险自行考虑。
4、投标文件递交期限2021年4月30日17时00分截止,标书一正二副,密封在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投标保证金5000元,各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从企业基本帐户缴纳至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账户,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中标人应在转账信息中注明“病人生活用品项目投标保证金”,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跨行汇款手续费由投标人支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三年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
6、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
开户银行: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车站支行
银行帐号:20000457256210300000075
7、投标方法: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限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标办。投标截止后由我院专家组在院纪委监督下自行开启投标文件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评标结果在本院网站公示。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清流中路1401号,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301(招标办)0550-3523822。
附件: 1.投标文件附件.docx
监督电话:0550-3523328(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