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楼卫生间节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24 阅读次数:3638

 

项目编号:2018016

现需对精神科大楼8个公共卫生间进行节水改造,主要改造项目为安装延时冲水阀,安装水表。

一、改造施工内容

序号

工程名称

计算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1

原墙面砖拆除

平方米

 25.6

2

墙面水管开槽

m

 32

3

安装32自来水管

m

144

4

安装大便延时阀

8

5

安装小便延时阀

8

6

不锈钢管上安装水表

8

7

补贴墙砖

 平方米

25.6

8

垃圾外运

1

详细施工内容及要求请各投标人现场查看。

二、材料要求

延时阀要求全铜材质

延时阀推荐品牌:金元达、红盾

水表推荐品牌:浪花

投标单位可选用推荐品牌或不低于推荐品牌质量标准的其它品牌。

三、施工要求

1.施工安全:施工方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同时要保证病人安全。如造成人员伤害(包括病人、病人家属、医院工作人员)或财产损失由施工方全权负责。

2.拆除等发出噪音的施工应避开病人休息时段。

3. 完工后施工垃圾清运出院外,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防止损坏,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自行考虑此部分费用。

四、施工期限: 10日历天

五、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核算后支付工程款95%,剩余5%做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六、最高限价:人民币16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按废标处理。

七、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

(1)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提交投标文件两份,密封于一个档案袋中,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授权书应明确其授权范围);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新证三证合一);

5. 资质证书复印件;

6.报价单;

7.清廉投标承诺书。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出现上述材料复印件有缺失的即取消其参与竞标资格。

2)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产品运输、安装、调试、清运垃圾、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本次招标为固定单价合同,招标公告中工程量仅作为报价使用,竣工结算时以审计核算的实际工程量为准,审量不审价。

3)投标文件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编号、报价人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开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需在2018727日下午1500分至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开标,逾期不再接受。

5)投标人在递交标书时需缴纳保证金2000元(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缴纳。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定采购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后立即退回。未缴纳保证金的标书无效。

八、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滁州市琅琊区清流中路1401

联系人:韦文、殷光辉

联系电话:0550-35231683523566

邮箱:174399433@qq.com

精神科楼卫生间节水改造报价表及清廉投标承诺书.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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