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5/09/09 阅读次数:130

一、医院简介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是市属公立三级精神专科医院,医院所在地滁州市位于安徽省东部,背靠省会合肥、东接沪苏浙、紧邻南京市,经济总量位居全省第三,是安徽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桥头堡”,是南京都市圈核心圈层城市、长三角城市群成员城市,城市轻轨、地铁直连南京,京沪线、沪蓉线交汇滁州,交通极为便利,区位优势显著。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于2015年8月组建,系滁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市传染病医院,承担全市精神卫生、社会心理服务、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职能。医院与南京脑科医院、上海公共卫生中心等建立医联体合作关系,2023年11月成功挂牌上海精神卫生中心滁州中心”。医院先后荣获省卫生健康委表彰的“抗击新冠肺炎先进集体”“优秀健康促进医院”“优秀传染病专业质控中心”“医院感染管理优秀集体”等称号。

医院坚持做强主业,建有精神科、肝病科、结核病科、睡眠医学科、儿童青少年心理科、老年心理科等6个市级重点专科。精神科开设临床病区8个、日间康复病区2个。感染科开设临床病区2个。心理科提供心理咨询、测量评估、心理治疗和支持服务。另开设了中医特色门诊,将中医药融入临床救治。2023年,滁州市首个儿童青少年心理诊疗中心(含孤独症诊疗)在医院挂牌。

未来,医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讲话精神,秉承“病人至上、服务至上、疗效至上、诚信至上”的服务宗旨,坚持“专科做大、特色做强、多元共进”的办院理念,积极融入长三角、对接大江北,加强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倾力打造一所环境温馨舒适、服务至善至美、技术精益求精的现代化专科医院,竭诚为全市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若有鸿鹄志,只待起风云,竭诚欢迎各路英才加盟我院,期待你我同行、携手共进,筑梦新时代!

二、引进专业


三、引进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9(含)以后出生)。引进的国外高校毕业生须通过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1.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待遇

1.引进人员工作年薪为人民币40万元/年(税前)。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人民币15万元。

3.首聘期内发放购房补贴60万元(含滁州市各项政策待遇)。

4.帮助协调解决配偶工作相关事宜。

五、引进程序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2025年9月19日下午5:30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滁州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专用邮箱:czeyrsk@163.com。打包提交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持海外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及资格证书、相关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论著以及其他教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原件扫描件及《2025年度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表》电子版(见附件)。

2.资格审查。医院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应聘者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由人事科告知其资格初审结果,并在面试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滁州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文件规定要求,组织实施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掌握情况及从事相关工作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满分为100分。依据最终面试结果及材料复审情况,确定进入下一引进环节人员名单。

4.体检和考察。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5.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院党委审议通过后,将在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6.聘用。公示无异议的,医院按照规定将拟引进对象人选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办理相关引进手续。引进人才按全职方式引进聘用,由医院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和目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被引进人才与原单位之间产生的合同、经济等纠纷,均由本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3.拟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档案调档到院,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正式报到,对未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公开引进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3523266。

医院网址:https://www.czsey.com

联系方式:高老师 0550-3523328

医院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清流中路1399号

人事科报名、咨询E-mail:czeyrsk@163.com

本公告由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2025年度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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