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各潜在投标人: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红外体温成像系统项目采购公告”原定“经销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制造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应在其有效经营范围内。”(第二项“资质要求”第4条)现将此项要求删除,其他要求不变。
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见谅。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11月14日
至各潜在投标人: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红外体温成像系统项目采购公告”原定“经销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制造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应在其有效经营范围内。”(第二项“资质要求”第4条)现将此项要求删除,其他要求不变。
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见谅。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