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媒体报道“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涉嫌骗保”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4/14 阅读次数:3037

2018118日,新华社报道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公办民营性质,20166月开诊)涉嫌骗取医保基金的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责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等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有关问题进行全面调查。现已查实: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存在门诊代刷社保卡,虚增门诊次数,以达到提高医院住院额度指标,增加收治住院病人数量目的;为参保人员办理“挂床住院”,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支出;向合肥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门诊特殊病种”资格的病历造假等行为。

根据以上违法违规事实,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发生在民生领域性质较为严重、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违法违规事件。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管理薄弱,法律意识淡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对事件负有直接责任。安徽中医药大学未能有效履行主管单位监管教育职责,对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省、市医保经办机构对该院的医保经办监督管理不够,对事件负有监管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经省监察委员会审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以下处罚: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全省范围内对该院予以通报批评;按照医保管理有关规定,处以5倍罚款,计19.0575万元,并核减该院医保统筹基金137万元。同时,责成安徽中医药大学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该院党支部书记张景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院长何光远行政记过处分、分管医保的副院长张铁铭撤职处分;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党总支副书记杨永晖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该院医保办主任撤职处分;对违规的8名医务人员处以暂停七个月执业活动的处罚,其中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2名医务人员予以解聘;责成省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批评教育。对其它涉嫌骗取医保基金相关线索,按程序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日前,省政府启动立法程序,已制定《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即将颁布实施,通过全面建立医保智能监管系统,完善医保服务协议,充实社会保险稽核队伍等措施提高监管水平,依法打击医保欺诈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安徽中医药大学将督促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进行限期整改。我委将在前期组织全省各级各类新农合定点协议医疗机构自查、开展暗访调查的基础上,以此次事件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与措施,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委中医药服务管理处)

 

链接http://www.ahwjw.gov.cn/wjw/gggs/201803/b7b45f4200ab4ad29c24ae91078fe343.html?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10006-weixin-1-52626-6b3bffd01fdde4900130bc5a2751b6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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