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通报三起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
发布时间:2017/12/20 阅读次数:2656

一、滁州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分局副局长温长建失职失责问题。2017528日,在滁州市滁宁快速通道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温长健对日常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全面、不彻底,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经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审查,市交通运输局给予温长建行政警告处分。(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二、滁州市公路管理局副总工程师吴海清、路桥工程处党总支书记许光峰失职失责问题。2017810日,在滁州市G104国道项目一期02标段续建右幅慢车道排水工程施工现场坍塌事故中,吴海清对工程总监办违反合同规定变更监理人员把关不严,造成施工期间监理不到位,对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许光峰作为路桥工程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认真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经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审查,市交通运输局给予吴海清行政警告处分、中共滁州市公路管理局委员会给予许光峰党内警告处分。(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三、滁州市红十字会综合科副科长孙宁违反政治纪律等问题。201711月,孙宁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销毁相关证据,对抗组织审查;2007年至2014年,孙宁在担任单位报账员期间,对有关冲账发票和招待费报销手续把关不严,单位往来账目混乱。经驻市卫计委纪检组审查,中共滁州市政府办公室直属机关委员会给予孙宁党内警告处分。(驻市卫计委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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