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推荐2016年度滁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2 阅读次数:3120

各科室:

根据团市委、市人社局《关于申报2016年度滁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市级青年岗位能手推荐申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院各岗位青年员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011日之后出生),已获市级以上“青年岗位能手”称号的青年职工不再推荐参评。

二、申报条件

1.爱岗敬业: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良好,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2.技艺精湛: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知识,技能水平在本单位、本系统处于领先地位;

3.业绩突出:安全、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

4.代表性强:在业务技能、创新理念等方面具有显著行业代表性,并取得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申报人选必须具备下述条件之一:曾获县级(或相当于县级)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或其他技术类荣誉表彰);在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受表彰或在县级职业技术竞赛活动中获得前五名的青年职工;具有中级以上(包括中级)职业资格;其他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者;

6、原则上不得推荐地方各级领导、专职团干部参加申报。

三、申报要求

1.各科室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一名青年职工。

2.推荐人员需准备1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附职业资格证书和获得表彰的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

3.事迹材料(纸质)须于1026日前将报送至院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参评。

联系人:於心雨       联系电话:3523002

201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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