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用药二氯异氰尿酸钠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 CZEY-ZWK-2020004
4、项目归口:总务科
5、项目预算:24000元/年(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危险化学品经营和消毒剂销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三证合一)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本市正在立案查处的企业投标。
三、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复印件(新证三证合一)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清廉投标承诺书
(4)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
(5)报价函(原件加盖公章)
备注: ①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装订封装在一个文件袋内。并要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②上述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必须下载招标文件附件,内含文件袋封面、报价单及清廉投标承诺书等,如不符合要求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招标期限及相关要求
(一)招标期限3年,合同一签三年。根据送货服务及时性情况(归口科室负责考核),我院有权力终止合同。
(二)采购要求:
1、品名:二氯异氰尿酸钠
2、规格:8-30目颗粒/吨
3、有效氯含量≥60%
4、PH值在5.5-7.0之间
5、水分≤3%
(三)供货要求:接我院电话通知后,48小时内将二氯异氰尿酸钠送至指定地点,送货时需附带送货单及当批次的质量检验报告(加盖公章)。
五、最高限价:12元/公斤,超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六、投标要求
1、评标方法:有效最低价法(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装卸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相关风险自行考虑。
2、投标文件递交期限2020年10月29日17时00分截止,标书一正二副,密封在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投标保证金1000元,各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从企业基本帐户缴纳至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账户,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中标人应在转账信息中注明“二氯异氰尿酸钠投标保证金”,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将退保证金账户信息盖章并放入投标文件中,跨行汇款手续费由投标人支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3年供货期满后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
开户银行: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车站支行
银行帐号:20000457256210300000075
4、投标方法: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限内将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标办(保证金未缴纳者拒绝接受)。投标截止后由我院专家组在院纪委监督下自行开启投标文件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评标结果在本院网站公示。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清流中路1401号,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301(招标办)方凯 0550-3523822
5、付款方式:每季度(自然月)付一次款,每年四次,中标人需提供符合财政要求的正规发票,招标人以转账方式支付。
咨询电话:0550-3523822(招标办)0550-3523168(总务科)
监督电话:0550-3523361
附件:/upload/file/2020/10/945f90f9031efac1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