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80822 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概况 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将原破损的草坪砖全部铲除,重新铺装新的透水砖,同时为方便车棚使用,并增加车棚可存放面积,在原膜结构自行车棚基础上加装横向方管及立柱并安装电动车充电插座。车棚位于院区东侧道路边草坪砖停车位处,车棚改造样式详见示意图。 (2)施工做法及要求 地面施工做法及要求:铲除原有草坪砖至水泥砂浆基层,铺设6cm厚透水砖。透水砖施工完后需与现有路面高度一致,需保证透水砖透水性较好(如有必要需在底层混凝土上开疏水孔,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透水砖地面需用彩色透水砖线条划分机动车停车位及非机动车停车位,车位划分满足现场情况及规范要求。 充电设备施工做法及要求:从车棚南侧绿化带内配电箱引出电缆,在车棚内设置配电箱,将电缆引入新增非机动车停车位钢管内,在新增充电车位钢管上开孔引出电缆安装充电插座。插座满足室外防水要求。 非机动车停车位钢管做法及要求:钢管立管基础预埋进地面,钢管刷氟碳底漆+氯化橡胶面漆,钢管横管及立管厚度强度满足使用要求,钢管横管及立管高度满足非机动车充电要求。 车棚照明电路改造:现有车棚照明灯具增加定时开关,控制车棚灯具照明。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有施工材料及要求满足国家标准。施工中注意施工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方全部承担。完工后施工垃圾清运出院外,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防止损坏,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自行考虑此部分费用。施工前投标人须将详细的施工方案及施工材料报我院审核后施工。分段施工减少施工对车辆停放的影响。 (3)勘察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勘察现场,请投标人自行到现场实地勘察,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包括且不限于:施工临时设施、脚手架及现场运输设备、施工现场因政府部门规定而造成的各种限制条件等等)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 3、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此项目相应的相关资质。 三、质保期要求:本工程质保期两年。 四、施工期限:15日历天。 五、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核算后支付工程款95%,剩余5%做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六、最高限价:人民币6.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按废标处理。 七、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 (1)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提交投标文件两份,密封于一个档案袋中,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授权书应明确其授权范围);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新证三证合一); 5.资质证书复印件; 6.报价单; 7.清廉投标承诺书。 8.质保承诺书(附件)。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出现上述材料复印件有缺失的即取消其参与竞标资格。 (2)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产品运输、安装、调试、清运垃圾、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本次招标为固定单价合同,招标公告中工程量仅作为报价使用,竣工结算时以审计核算的实际工程量为准,审量不审价。 (3)投标文件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编号、报价人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开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需在2018年9月15日上午9时30分至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开标,逾期不再接受。 (5)投标人在递交标书时需缴纳保证金3000元(人民币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缴纳。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定采购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后立即退回。未缴纳保证金的标书无效。 八、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滁州市琅琊区清流中路1401号 联系人:殷光辉 联系电话:0550-3523566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自行车棚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12 阅读次数:3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