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1日下午,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滁州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滁医改办〔2018〕26号)文件精神,我院医保办联合医务科、护理部及药械科组成检查组,针对是否存在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进行专项检查。此次督查依然采取分批的方式,分别随机抽查病历及相应的收费清单。
检查现场(一)
检查现场(二)
此次调阅各科室病历5份,共调阅病历40份。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文件中的各项规定,重点针对方案中医疗机构九不准行为,认真仔细进行逐项排查。
医院领导对此次专项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强调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政府令第284号)规定,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加强医疗保障反欺诈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同时,增强全院干部职工遵守医疗保障管理规定的自觉性,进一步完善医保治理体系,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源头防范,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医保办 李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