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权、朱峰、李花琴三位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9 阅读次数:4267

各科室:

经院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聘任:

潘权同志为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副科长;

朱峰同志为市第二人民医院财务科副科长;

李花琴同志为市第二人民医院感染管理科副科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

2016912

报: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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