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6/01/05 阅读次数:6941

1. 药品分类

    (1) 品种类:内服药、注射药、外用药

    (2) 理分类:贵重药、抢救药、毒麻药

2.药品分类管理

    (1)贵重药:设有用药登记本,护士发给病人后由病人签名。

    (2)抢救药:设有专用清点本,每班清点有签名,护士长每周检查签名。抢救病人完毕后及时补充。要经常检查,严禁有过期药品。

    (3)毒麻药:设专人、专柜、专锁,并清点登记,每班交接并有两人签名。遵医嘱给病人使用,用后有登记。

 3.药物领取方法

    (1) 病人用药由医生开具处方,并进行登记。

    (2)服药:从药房领回后,由治疗班班护士摆药,严格执行三查八对。

 4.发药及用药

    (1)按医嘱规定时间发药,提前或推后不得超过30分钟,以免影响药效。

    (2)药时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准确掌握给药剂量、浓度、方法和时间,认真核对病人姓名、床号、药物名称,药品有效期必要时让病人自己说出名字。

    (3)口服药做到发药到口,及时收回空药瓶。

    (4)用药后应观察药效和不良反应,如有过敏、中毒等么应立即停用,并报告医生,做好记录、封存及保存样品准备检验等。

    (5)做好用药知识的健康教育。病人应知道使用的药物名称,副作用及注意事项,掌握正确的用药方法。

5.病房药品的使用及保管

     (1)药柜随时保持清洁整齐。

     (2)内用与外用药品分开放置,静脉与肌注药分开放置。并按有效时限的先后有计划使用,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和浪费。

     (3)口服药存放于原装药瓶。

     (4)静脉用药现配现有。皮试液配制后注明日期、时期,限2小时内使用。溶媒使用要注明开启日期、时间,限24小时内使用。

     (5)胰岛素、肝素、疫苗、干扰素等放置冰箱内保存,定期检查,避免过期。

     (6)易被光线破坏的药物应避光保存,如维生素C、氨茶碱、硝普钠、肾上腺素等。

     (7)抢救药放在抢救车内,每日清点有签名,用后补齐,便于急救时使用。

     (8)易燃、易爆的药品放置阴凉处,远离明火,如过氧乙酸、乙醇、甲醇等。

 6.毒麻药管理补充细则

      ⑴病房毒麻药品只能供住院病人按医嘱使用,其他护士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⑵设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严格加锁,并按需保持一定基数,每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接点清,双方用正楷字签全名。

      ⑶见医生开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该病人使用,使用后留下空安瓿。

      ⑷设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注明病人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日期及时间,护士用正楷字签名。

      ⑸定期检查药物有效期,避免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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